据上游新闻报道,近日,上海市民胡先生因不堪忍受银行信用卡中心持续电话短信推销骚扰,一纸诉状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告上法庭。经法院调解,胡先生当庭得到被告方的道歉并在事后收到精神抚慰金5000元。
据报道,胡先生曾办理过招商银行信用卡。今年2月底到3月初,他频繁接到了招商银行官方号码“4001755555”打来的业务推销电话。胡先生先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进行投诉,要求招行停止推销。银行答应停止推销后胡先生又陆续收到招行发送的三条推销短信。面对“投诉无果”,3月底,胡先生将招行信用卡中心正式起诉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目前,电话营销仍然是金融机构重要的营销手段之一。与其他营销方式相比,电话营销可以直接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并进行推销。与此同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遭遇到不明身份的金融机构通过电话和短信进行推销,金融类营销和催收信息的扰民问题日益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明确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早在2018年,工信部等多部门就开展过针对商业营销类电话的整治工作,规定市民接到“骚扰电话”可直接举报;2020年发布的《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更明确提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发送商业性短信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此前,为整治金融行业电话、短信营销乱象,多地纷纷出台相关文件。今年2月,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江苏监管局、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类短信和话音营销催收行为的通知》。
其中明确“尊重用户接收意愿发送金融营销短信或拨打金融营销电话,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或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营销短信或拨打营销电话”“严格规范短信和话音催收行为,仅对债务人或其他依法承担还款责任的相关当事人进行催收,不得向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实施短信和话音催收”等。
今年1月,湖北省通信管理局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等四部门亦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辖区金融类营销催收电话、短信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加强金融营销催收电话和短信的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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